最近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日前,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《意见》出台的背景意义、主要内容、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解读。
问:请介绍一下《意见》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。
答: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。党的十九大提出,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、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。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聚天下英才而用之,加快建设人才强国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完善好人才评价“指挥棒”作用,为人才发挥作用、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。《中共中央印发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〉的通知》明确提出,要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,并列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。
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。长期以来,我们逐步探索和建立完善人才评价机制,在发现、培养、使用、激励人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当前,人才评价机制还存在分类评价不足、评价标准单一、评价手段趋同、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、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,尤其是对不同人才评价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等做法备受社会关注。制定《意见》,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,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,以分类评价为基础,加快形成导向明确、精准科学、规范有序、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,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活力,让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,多出创新思想,多出创新成果,促进人才更多更好成长起来。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要求,我们会同中组部等部门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,深入开展调研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,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反复研究论证。《意见》稿形成后,先后提请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审议,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后,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了审议。《意见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、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,将有力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,充分发挥评价正向激励作用,引导广大人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聪明才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