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职业标准-餐厅服务员职业概况
作者:主编时间:2019-04-05 15:48:21
1.1职业名称
餐厅服务员。
1.2职业定义
为顾客安排座位、点配菜点,进行宴会设计、装饰、布置,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.
1.8.2申报条件
——初级(具备以一下条件之一者)
1.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3. 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——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3.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3.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4.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.
——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.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、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3.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——高级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1.8.3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(笔试)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。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。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.满分为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。技师、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1.8.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
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;初级、中级技能操作考核每2名考生配备至少1名考评员,高级、技师、高级技师技能操作考核每1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员。
1.8.5鉴定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为120 min;技能操作考核初级30min
1.8.6 鉴定场所和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,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要求在正规的餐厅或等同于正规餐厅的模拟餐厅。桌椅、工作台等必备物品齐全,设备、设施安全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